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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文件 舟市監發〔2022〕19號 各縣(區、功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 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建設的通知》(浙市監消〔2021〕17號)和“五新月賽、五星月曬”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消費維權網絡建設,促進消費糾紛和解,落實經營者消費維權主體責任,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加強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標 以村(社區)、商業街區、商場超市、市場、黨員經營戶、企業、景區等為重點,以“六有”為基本標準,建立健全村級消費維權體系,強化經營者消費維權主體責任,推進村級消費維權便捷化。2022年4月底前,全市建成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55個。其中定海13個、普陀13個、岱山9個、嵊泗6個、新城4個、金塘3個、六橫3個、普陀山3個、洋山1個。 二、建設標準 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建設,要堅持“六有”標準,即:有維權機構、有工作制度,有工作人員、有臺賬記錄,有培訓指導、有考評測評。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點位。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應有相對固定的工作場所。結合各地實際,工作場所可以是獨立場所,也可以多種場所合用。可以充分利用放心消費商圈(街區)、行政村(居委會)等公共資源設立,也可以借助于鄉村黨員、消費維權志愿者、商場(超市)、第三方(物流)平臺等經營戶的經營場所,科學合理設置。 (二)健全隊伍。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至少應配備1名專兼職工作人員,可以由村社區工作人員擔任,也可由熱心消費維權的經營者、社會公益人員、志愿者等擔任。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工作人員應熟悉消費維權業務,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要有明顯的標識,在指定區域內有路徑指引,在站(點)內外顯著位置顯示工作人員和聯絡指導員(監管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便于消費者聯絡。 (三)完善制度。各局要借助于“放心消費在浙江”智慧監管平臺,建立健全消費維權聯絡站(點)電子檔案。轄區基層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站(點)日常聯絡、業務指導和動態監管,做好年度考評。聯絡站(點)要完善工作職責、維權流程、受理范圍、調解須知等各項制度,有條件的站(點)制度應上墻公示。 (四)發揮作用。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受理、處理指定區域內各類消費爭議、投訴事項等;督促區域內市場主體守法經營、規范經營,增強自律意識、法律意識;指導市場主體按規定做好放心消費標識懸掛、放心消費承諾書張貼、無理由退貨承諾落實;做好村級放心消費創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法律法規的宣傳,營造放心消費建設氛圍;及時解答消費者有關消費維權問題的咨詢;組織發展區域內消費維權志愿者隊伍;完成市場監管部門賦予的其它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建設,是強化消費維權工作的基礎。各局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聯絡站(點)建設納入放心消費建設工作整體之中,統籌推進,相互賦能。 (二)嚴格標準要求。各局要積極引導生產經營單位主動參與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建設,廣泛動員黨員經營戶、志愿者爭做消費維權站(點)工作人員。要嚴格建設標準和要求,統籌規劃,有力有序推進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建設工作,確保維權聯絡站(點)工作落到實處。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積極探索推進星級化聯絡站(點)建設,不斷完善運行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做法和經驗。 (三)運用數字創建。一是嚴格信息錄入。依托“浙消保”平臺和微信小程序,開展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創建和日常調處工作。在監管端錄入維權站(點)的名稱、地址、工作人員等基本信息。在微信小程序“維權站點”端口,錄入投訴問題類型、投訴人被投訴人信息、投訴處理時間、挽回經濟損失等日常消費糾紛處理情況,以及咨詢人信息、問題描述、咨詢時間等消費咨詢情況,在監管端進行同步展示。二是強化業務指導。要加強轄區消費維權聯絡站(點)數字化創建工作的培訓,點對點指導其運用數字化手段開展糾紛調處工作,不斷提升消費維權站(點)的專兼職調解工作人員的能力水平。三是落實閉環管理。要借助于微信小程序設置的數字化流程,嚴格落實從糾紛受理、糾紛調處、信息反饋等全過程閉環管理,確保糾紛不出店、不出場、不出圈。
附件:1.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評分細則(試行) 2.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工作職責(試行) 3.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工作流程
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評分細則 (試行)
附件2
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工作職責(試行)
1.受理、處理消費爭議、投訴。對區域內消費者的爭議和投訴,工作人員要在“放心消費在浙江”智慧平臺微信小程序上認真登記,詳細記載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實、相關證據等基本情況,及時進行調解和處理。 2.督促指導放心消費建設工作。督促區域內市場主體守法經營、規范經營,增強自律意識、法律意識;指導市場主體按規定做好放心消費標識懸掛、放心消費承諾書張貼、無理由退貨承諾落實等。 3.做好維權、消費知識宣傳。積極進行放心消費建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宣傳工作,營造放心消費建設氛圍。 4.認真解答消費者咨詢。及時解答消費者有關消費維權問題的咨詢;組織發展區域內的消費維權志愿者隊伍。 5.其他職責。其他可由工作人員承擔的職責。
附件3
村級消費維權聯絡站(點)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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