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文件 舟市監發〔2022〕24號
相關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相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1 年中央服務業發展(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資金績效目標等事項的通知》(浙市監知運〔2021〕17 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服務業發展(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資金使用參考標準的通知》(浙市監知運〔2022〕12 號)要求,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開展中央服務業發展(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資金項目申報(第二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本次中央服務業發展(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資金主要用于對浙江省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服務業企業、事業單位(不包括分支機構,但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的分支機構除外)為我市企業開展專利轉化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金融機構以及其他相關企事業單位。 二、資金支持范圍 凡達到《財政資金使用參考標準(調整后)》(附件1)的,均可申報。 三、資金支持時間 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符合申報范圍的,均可申報。
附件1 財政資金使用參考標準(調整后)
一、支持高校院所輸出專利。省內高校(含高校設立的研究院)、科研機構建立技術轉移機構,推動專利轉讓或者許可給省內中小微企業,產生經濟效益,年度累計達30家(含)以上或者當年簽訂合同的實際到賬金額累計達到100萬元(含)以上,最高按合同成交金額的5%給予獎勵,給予每家每年最高50萬元獎勵。 二、支持中小微企業引進專利。服務機構幫助省內中小微企業,從省外高校(含高校設立的研究院)、科研機構、國有企業等首次引進無專利權法律爭議、符合國家技術和產業政策的發明專利,促成轉化后產生較大經濟效益的,單個合同實際支付金額高于500萬元(含)以上的,在實際支付金額 5%以內予以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支持實施專利開放許可。支持服務機構搭建公開平臺,通過精準匹配、信息推送等服務,自2021年起累計促成省內外高校(含高校設立的研究院)、科研機構等通過或者參照開放許可形式,將專利許可省內中小微企業的,達成并備案50個以上合同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省內高校(含高校設立的研究院)、科研機構等通過或者參照開放許可形式,將專利許可給省內中小微企業的,根據備案許可合同中所涉專利,在許可期內每年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繳納年費的50%予以資金支持。 四、支持搭建專利供需對接平臺。鼓勵服務機構建立常態化專利供需發布對接平臺,平臺自2021年起累計發布省內外高校(含高校設立的研究院)、科研機構、國有企業等的專利出讓、許可、作價入股信息200條以上,撮合省內中小微企業完成上述來源的專利交易達到50件以上且交易到賬金額達200萬以上的,給予交易到賬金額10%以內的一次性補助,同一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 五、支持開展專利轉化競價(拍賣)活動。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細分產業領域,通過發布會、網上展示、成果推介、路演等方式開展省內外高校(含高校設立的研究院)、科研機構和國有企業等的專利競價(拍賣)活動。上述專利來源的單場競價(拍賣)活動成交金額(以到賬為準)達到100萬以上的,給予不超過到賬金額的5%支持。同一主體每年最高 100萬元。 六、支持提供專利數據服務。建設專利數據服務平臺,從專利所屬技術領域、專利技術功效、專利對應產品類別等多個維度進行加工標引分析,涵蓋不少于10000件專利(其中發明不少于5000件),并發展10000家以上省內中小微企業成為會員,為其提供永久免費查詢和精準推送服務的,可按照開發建設成本核算給予30%以內的支持,最高不超過100 萬。 七、支持開展專利托管服務。鼓勵服務機構開展中小微企業專利托管服務(包括提供專利產品備案登記代辦服務),每年服務省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微企業50家以上,且獲得所有被服務企業肯定評價的,給予500 元/家資金支持。同一主體每年不超過10萬元。 八、支持推動專利資本化運營。鼓勵金融服務機構設立知 識產權運營基金,以專利為紐帶建立省內中小微企業與高校院所(含高校設立的研究院)、科研機構、國有企業的深度合作機制,圍繞創新發展需求和技術瓶頸,根據商業化前景確定知識產權布局方式,開展股權投資,促進專利資本化。按照單支基金成立首年管理費用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九、支持開展專利質押融資。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惠及更多企業。對每年度發放專利質押貸款惠及企業數量排名全省前15名,以及除全省前15 名以外的各市前3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杭州代辦處統計的質押登記合同上的主體為準),每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每年度給予最高30萬獎勵。 十、支持推出知識產權保險產品。支持保險機構探索開發 并推廣專利質押融資保證保險、專利執行保險、專利被侵權損失保險、專利代理人職業責任保險、專利申請費用補償保險、專利許可(交易)實施險等專利保險產品。根據專利保險產品當年度保費總額予以最高不超過 50%的資金支持,每年同一保險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在單個設區市合計最高支持100萬。 十一、支持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支持金融服務企業為省內中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服務。單個項目實際融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融資額的1%給予支持。同一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十二、支持建立專利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鼓勵金融服務機構以市場化運作方式設立專利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和風險保障作用,針對省內中小微企業專利權質押融資貸款損失,待質物處置清算后,按本金未收回部分的最高10%比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補償。單支基金每年最高支持100萬。 十三、支持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開展專利轉化。經省級備案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以其名下專利組建專利池,入池專利數達到20件以上,自2021年起累計與不少于20家的省內中小微企業達成許可合同并備案,且涉及的中小微企業主營業務均與聯盟所在產業相關的,按照每家中小微企業5000元的標準給予聯盟一次性補助,同一主體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十四、支持專利質押融資衍生服務。服務機構為企業專利質押融資提供擔保、專利權評價、專利資產評估等服務,且獲得所有被服務企業肯定評價的,每年度按其收取相關服務費用的30%給予支持,同一主體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五、支持開展專利轉移轉化培訓。支持服務機構經向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后,面向省內高校院所、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及以上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經省級備案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成員單位、“浙江省小微企業成長之星”企業開展專利轉移轉化相關免費公益培訓。自2021年起累計培訓人數不少于100人且人均授課時長不少于10小時的,按照組織培訓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支持,同一主體最高不超過10萬元。
附件2 浙江省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資金獎補申請表
附件3 申報材料清單
1.浙江省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資金獎補申請表; 2.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復印件; 3.專利受讓或者被許可企業清單; 4.專利轉讓或者許可合同復印件、或者專利交易合同復印件、或者專利托管合同復印件; 5.專利轉讓或者許可合同到賬金額清單; 6.付款憑證; 7.專利質押授信合同; 8.公共平臺或專利供需對接平臺成立文件; 9.其他證明材料。
說明:上述佐證材料清單僅供參考。除1、2項材料為必報材料外,其余佐證材料因申報項目不同有所不同。請申報主體根據《財政資金使用參考標準(調整后)》規定,根據項目要求提供對應申報材料。
|
||||||||||||||||||||||||||||||||||||
[附件下載]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