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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芬等745戶個體工商戶(名單附后): 經查,當事人因連續二年未參加年報,且無正當理由,經催辦拒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及補報年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個體工商戶條例》的相關規定,擬決定注銷已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登記。 對此,當事人享有要求聽證和陳述、申辯的權利。如要求陳述、申辯,應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舉行聽證,可以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舉行聽證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朱巧蕾、于軼巍 聯系電話:0580-6871444 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2年0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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